印尼自由港未來4年內必須出售30%股權
2014年11月18日 13:48 3564次瀏覽 來源: 印度尼西亞商報 分類: 上市公司
印尼政府向國內私人企業(yè)提供持有印尼自由港有限公司(Freeport)20.64%股權的機會。該外國企業(yè)在未來四年里必須出售其30%的股權。
鑒于印尼政府的經濟能力有限,只能選擇性地收購被出售的外國企業(yè)股權,而把一些股權轉讓給私企。
2014年第77號政府條例載明,印尼自由港有限公司被責成出售其30%的股權。目前政府持有該外國企業(yè)的9.36%股權,因此還剩須加以出售的20.64%。
能源與礦物資源部長蘇迪曼(Sudirman Said) 本月14日表明:“未來數周的跨部門會議將討論上述自由港股票收購事宜,出席該會議的部門包括財政部、國企國務部和工業(yè)部等。”
能源與礦物資源部礦物和煤炭總司R.Sukhyar稱,特別在2015年,自由港公司必須出售10.64%的股權,以達致出售20%股權的規(guī)定。他說:“其余的10%必須在隨后四年里全數售出。”
自由港公司與印尼政府已就股權出售方案和階段達成共識,并于2014年7月簽署修改合同。該修改合同載明,自由港在第一年必須出售至少20%股權,其余的最遲在合同簽署后的5年內完成。
印尼自由港公司總經理Rozik B.Soetjipto估計,出售的10%股權價值達20億美元或接近50兆盾。他說:“自由港的股票價格不菲。”
他續(xù)稱,因此要收購自由港20.64%股權,若以1美元兌1萬2000盾的匯率來算,政府須籌集大約40億美元的基金。
據悉,目前印尼政府持有的9.36%自由港股權,那時才值7億美元,不久后就升值,達到10億美元。
責任編輯: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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