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欲起訴印尼 原于禁礦令
2014年02月21日 13:52 4750次瀏覽 來源: 中國行業(yè)研究網 分類: 重點新聞
日本政府認為印度尼西亞違規(guī)限制鎳等礦石的出口,已決定向世界貿易組織(WTO)提起訴訟。印度尼西亞自今年1月起禁止未加工礦石的出口,日本認為此舉違反了WTO協(xié)定。如果這樣下去,日本企業(yè)的礦物資源采購將遭受負面影響,日本對這一事態(tài)非常重視,將與中國等合作,呼吁自由貿易的必要性,以牽制保護主義。
日本經濟產業(yè)省和外務省已就提起訴訟展開最終磋商。日本政府要求在2月內與印度尼西亞舉行WTO框架下的雙邊磋商。如果磋商無法解決爭端,將在今年夏季要求成立相當于一審的爭端處理小委員會(專家組)。
日本政府認為印度尼西亞的《新礦業(yè)法》存在問題。該法禁止以礦石形式出口鎳和銅等,要求在該國國內進行冶煉。而在新法實施前簽署的買賣合約也將被強制調整。
日本用于不銹鋼原料等的鎳礦石進口的4成以上依賴印度尼西亞。日本國內主要有色金屬廠商正確保目前的庫存,但長此以往必將產生影響。
印度尼西亞對日本解釋稱,上述舉措“是培育國內產業(yè)所需的措施”。其意圖是限制礦石出口,在國內建設更多冶煉廠,使產業(yè)鏈涵蓋礦石開采到加工。
在無法借助雙邊磋商解決爭端時,日本計劃與中國合作,要求印度尼西亞改變上述做法。
責任編輯:mqk
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請登錄中國有色網:www.caoyihen.com了解更多信息。
中國有色網聲明:本網所有內容的版權均屬于作者或頁面內聲明的版權人。
凡注明文章來源為“中國有色金屬報”或 “中國有色網”的文章,均為中國有色網原創(chuàng)或者是合作機構授權同意發(fā)布的文章。
如需轉載,轉載方必須與中國有色網( 郵件:cnmn@cnmn.com.cn 或 電話:010-63971479)聯(lián)系,簽署授權協(xié)議,取得轉載授權;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中國有色網或非中國有色金屬報)”的文章,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構成投資建議,僅供讀者參考。
若據(jù)本文章操作,所有后果讀者自負,中國有色網概不負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