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一組有色金屬國際資訊
2013年09月13日 16:52 16937次瀏覽 來源: 中國有色網 分類: 重點新聞
印尼明年起禁止礦業(yè)公司出口提純物
印度尼西亞政府將嚴厲實施2009年關于礦物和煤礦的第4號法令的規(guī)定,于明年禁止持有工作合同的礦業(yè)公司出口提純物。
印尼礦物與能源部煤炭與礦物局長譚林?西伊德(Thamrin Sihite)近日在雅加達稱,政府不容許任何礦物企業(yè)違反上述法令規(guī)定的行為。“自2014年起,持有工作合同的礦業(yè)公司必須在國內把礦產加工成金屬。”他這么說。
譚林續(xù)說,礦物與能源部與財政部、貿易部、工業(yè)部等有關連部門取得一致,在重新談判延長合同時,包括要列入精煉義務。
根據(jù)2009年第4號第170條的規(guī)定,持有工作合同企業(yè)并已生產的,最遲于2014年1月12日必須把開采的礦產精煉。
上述規(guī)定將使持有工作合同的大型礦產企業(yè),如自由港印尼公司(Freeport Indonesia)和紐蒙特礦業(yè)公司(Newmont Nusa Tenggara)必須把開采的黃金、銅、銀在國內精煉。
這一向以來,這些公司的生產過程限于加工提純的過程,未制成金屬。在實行精煉義務當中,礦業(yè)公司能與其它公司進行合作。
鑒于實行精煉義務僅剩下幾個月時間,可能政府還允許已承諾把提純的礦物在國內精煉的礦業(yè)公司暫可以出口。
該項承諾是以精煉廠建設正進行可行性研究或已進行奠基儀式。
責任編輯:曉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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