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店收金的貓膩很多
2011年10月11日 9:56 8488次瀏覽 來源: 北京晚報 分類: 金屬器皿
黃金回購渠道有限
“金首飾價格里包括工費等其他成本,不適合投資”這樣的概念已經被許多人了解,但今年2月以來,國際與國內黃金價格進入了穩(wěn)定的上升通道。不少持有金飾的消費者發(fā)現,自家的金項鏈、戒指等即使按黃金價格去賣,也賺了不少錢。
“不戴的首飾就賣了。”早年間囤了不少金子的李女士想法挺簡單,卻處處碰壁。很多大商場和黃金專柜的回購只針對金條而不接受金飾,也有的不回購非本商場的金飾。
能回購的商場,則以上海黃金交易所的實時價格為折價基礎,比店中金飾的售價要低很多;這讓李女士感到吃虧。她給記者舉了個例子。有一枚重達30克的金元寶,如果按照北京賣場新近調整的足金價格422元計算,值12660元。“但商場的回購價格是當日上海黃金交易所的基礎金價每克減10元。比如今天的基礎金價381.48元,回購的價格就是371元左右,這個金元寶我只能換回11130元。”雖說還是比買的時候賺了很多,但1530元的差價令李女士最終放棄了這個想法。
“野店收金”貓膩很多
金價飆漲拉升了人們的變現需求,但正規(guī)渠道有限,即使是變現相對容易的投資金條,如果在賣場回購,大多需要投資者持發(fā)票回到原購買地點兌現。典當行需要客戶提供身份證明和當物的來源證明;一些開設了實物黃金交易的銀行,通常只對本行銷售的金條進行回購,且購買憑證、票據等資料必須齊全。
這樣的現狀讓一些收金野店鉆了空子。這類小店往往開設在居民區(qū)或者大型商業(yè)區(qū)中,表面上主營煙酒,在店門上掛塊牌子寫著“回收黃金”,就開始做生意了。
“這種收金野店在稱量上做手腳是普遍的。還有的以"清洗一下再稱重"做借口,用王水浸泡金飾,過后再將王水中的金提取出來,從中牟利。”業(yè)內人士告誡消費者,黃金變現還是要選擇正規(guī)渠道;也希望銀行、商家能順應市場需求,為普通市民提供更為便利的黃金回購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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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田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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