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禁止在秦始皇陵及兵馬俑附近開采礦產
2009年07月09日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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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中國有色網
分類: 重點新聞
陜西省西安市政府7日審議通過了《西安市礦產資源規(guī)劃(2006-2020)》,將舉世聞名的秦始皇陵及兵馬俑等重要遺產地列為禁止開采任何礦產區(qū)。
根據《西安市礦產資源規(guī)劃(2006-2020)》,西安市劃定8個禁止開采任何礦產區(qū),除藍田猿人遺址和秦始皇陵及兵馬俑等著名的文化遺產地之外,還包括藍田上臺鎢、臨潼驪山冷水溝、西安涇渭濕地、周至金絲猴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長安區(qū)牛背梁國家級自然保護區(qū)、周至老縣城省級自然保護區(qū)。
秦始皇陵及兵馬俑地處驪山北麓,而驪山地區(qū)盛產珍貴的藍田玉,這是一種中國開發(fā)利用最早的玉種之一,迄今已有4000多年歷史,由此驪山地區(qū)自古以來的采玉活動一直比較多。
秦兵馬俑博物館副館長田靜研究員說,隨著近年來中國經濟的發(fā)展,兵馬俑附近的開山采石活動曾屢禁不止。這不僅影響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而且破壞了當?shù)氐淖匀缓腿宋沫h(huán)境,任其發(fā)展將造成毀滅性破壞,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失。
除了著名的自然保護區(qū)和文化遺產地之外,西安市這次出臺的《礦產資源規(guī)劃(2006-2020)》還規(guī)定,對處于其轄區(qū)的長安、戶縣、藍田、周至等的秦嶺北麓海拔1500至2600米區(qū)域劃定12個限制勘查區(qū),一般礦產不準勘查,特殊礦種經省級國土部門批準后可勘查;對于秦嶺北麓海拔2600米以上區(qū)域及各種水源地的一級保護區(qū)、自然保護區(qū)的核心區(qū)、地質遺跡保護區(qū)、文物保護區(qū)等劃定禁止勘查區(qū),不得進行礦產資源勘查。
西北大學教授王建新說,根據中國已頒布的《文物保護法》《礦產資源法》和《環(huán)境保護法》等法律,禁止在文物古跡的保護范圍內開采礦產。因此,西安市政府堅決查處在保護范圍內開山采石的違法行為,嚴格監(jiān)管在自然和文化遺產保護范圍內開山采石的企業(yè)和個人,對切實保護好珍貴遺產具有重要意義。
責任編輯:劉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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