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皇崗海關查獲首宗走私稀土出境案件
2011年02月28日 9:7 6029次瀏覽 來源: 廣州日報 分類: 稀土
2月28日消息 “企業(yè)申報出口的是玻璃研磨劑,但我們化驗后發(fā)現其實是稀土化合物。”昨日,皇崗海關通報在貨運渠道查獲了該關首宗走私稀土類貨物出境案件,涉案貨物為稀土氧化物和稀土氟化物,重達700千克。
皇崗海關關員告訴記者,此案中原先申報的玻璃研磨劑與稀土化合物在顏色、大小等方面比較相似,走私分子想通過魚目混珠的方法將稀土貨物走私到國外后再提煉販賣。目前海關正在對案件進行進一步處理。
據業(yè)內人士介紹,稀土金屬又稱稀土元素,是元素周期表ⅢB族中鈧、釔、鑭系17種元素的總稱,是不可再生的重要戰(zhàn)略資源,號稱現代工業(yè)的“味精”。
由于其具有優(yōu)良的光電磁等物理特性,能與其他材料組成性能各異、品種繁多的新型材料,其最顯著的功能就是大幅度提高其他產品的質量和性能,因而在國防戰(zhàn)略武器、新材料開發(fā)、信息產業(yè)、生物工程上應用越來越廣泛,市場需求很大。
近年來,國家為加強環(huán)境保護和限制戰(zhàn)略儲備資源出口,先后實行了禁止加工貿易、出口資格認證等一系列宏觀調控政策,正常出口需要具備相關許可文件。而海關不僅嚴格執(zhí)行國家減少出口配額、加征出口關稅等系列政策,還不斷加大對稀土走私活動的打擊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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